供热常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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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户申请用热时,需在每年3月15日至8月31日,到唐山市丰润区国能热力公司填写《用热申请单》同时需提供以下资料:
1、有房屋产权证时,需提供用热建筑物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、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附总平面图一份。
2、无房屋产权证时,需实地测量用热建筑物面积,双方确认无误。
经国能热力公司落实现场情况,具备接暖条件并经公司工程部、运行部批准,到国能热力公司收费处办理供热手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