供热常识
当前位置:丰润国能热力 > 服务中心 > 供热常识 >用户如果办理供热面积调整?
1、需由用热人,在当年10月30日前,携带房产证原件,到唐山市丰润区国能热力公司办理调整手续。
2、面积调整后,以前采暖季热费不予退缴。
3、用户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私自增加用热面积,热力公司有权对该用热建筑物停止供热。
1、需由用热人,在当年10月30日前,携带房产证原件,到唐山市丰润区国能热力公司办理调整手续。
2、面积调整后,以前采暖季热费不予退缴。
3、用户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私自增加用热面积,热力公司有权对该用热建筑物停止供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