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入收藏设为首页
服务热线:0315-5158677

供热常识

当前位置:丰润国能热力 > 服务中心 > 供热常识 >

用户如果办理供热面积调整?

  
1、需由用热人,在当年10月30日前,携带房产证原件,到唐山市丰润区国能热力公司办理调整手续。


2、面积调整后,以前采暖季热费不予退缴。

3、用户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私自增加用热面积,热力公司有权对该用热建筑物停止供热。